立法院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增訂有薪生理假、產檢假,並延長陪產假日數等,積極建構友善家庭的工作職場。
立法院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增訂有薪生理假、產檢假,並延長陪產假日數等,積極建構友善家庭的工作職場。 發佈單位:新聞聯絡室 發佈日期:103-11-21 立法院於103年11月21 日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動部表示,本次相關規定的修正,除可積極促進受僱者工作與生活平衡,鼓勵生育並建構友善懷孕受僱者及其配偶之工作職場,並可滿足父母雙方照顧年幼子女需求。此次修法重點為: 1、 配合組織調整,修正中央主管機關為勞動部,並明訂職場性騷擾之認定原則。 2、 修正現行生理假給薪規定,有關併入及不併入病假計算之生理假部分,請假期間明定半薪發給。 3、 考量懷孕受僱者產前檢查之需求,參酌全民健保給付產檢次數為十次(每次約需半日),增訂有薪產檢假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