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高0.5%,保險費按被保險人投保薪資10%計算,請投保單位自是日起以新費率計收應繳之保險費。

104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高0.5%,保險費按被保險人投保薪資10%計算,請投保單位自是日起以新費率計收應繳之保險費。  發佈日期:103-12-16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13條第2項及勞動部103年9月15日勞動保1字第1030023733號函規定,自104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整為10%。又依照就業保險法第41條第2項及行政院91年12月27日院臺勞字第0910061906號函規定,自就業保險法施行之日起,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按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調降1%,所以104年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實收9%。 勞保局說明,為即時通知並方便投保單位正確計收明年度應繳之保險費,已隨同103年10月份繳款單(11月底寄發)通知所有勞保投保單位費率調整,並夾寄104年度適用之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請投保單位自104年1月1日起以新費率計收應繳之保險費,另該表已置放於勞保局全球資訊網首頁「其他便民服務」之「保險費分擔表」專區,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可上網查閱、下載,亦可至該網站首頁「網路快速服務」之「保險費/給付金額試算」專區試算應分擔之保險費。 勞保局表示,目前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採「漸進微調費率調整機制」,此係97年7月通過勞保年金制度時即已明定之配套措施,為了提供更好的給付條件,必須調高保險費,才能使勞工保險制度長久維持,照顧廣大勞工,雖然保險費率調整後,勞工及雇主每月負擔的金額會增加一些,但是勞工卻可以獲得更周全的保障,讓努力打拼的勞工朋友無後顧之憂,達成勞資雙贏的局面。

By |2017-12-19T02:54:08+08:002014-12-22|勞工福利, 商店售貨, 最新消息, 社區服務, 芳療整體, 褓姆職業, 西點麵包|在〈104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高0.5%,保險費按被保險人投保薪資10%計算,請投保單位自是日起以新費率計收應繳之保險費。〉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勞保局提升職災勞工醫療權益大躍進-自104年起可自勞保局網站列印「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醫療書單」就醫囉!

勞保局提升職災勞工醫療權益大躍進-自104年起可自勞保局網站列印「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醫療書單」就醫囉! 發佈日期:103-12-16 勞保局為提升職災勞工就醫權益,自104年1月1日起被保險人及投保單位可逕於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下載「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及「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 勞保被保險人遭遇職業災害如持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或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就醫,可免繳納健保規定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及享有住院30日內之膳食費半數等醫療權益。因此,歷年來勞保局均按年度於每年底將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醫療書單寄送投保單位備用,投保單位於書單用罄時,得至本局各地辦事處申請核發。現在,勞保局在便民及節能的考量下簡化程序,自104年起,符合職業災害規定者得自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下載職業傷病醫療書單,並經投保單位蓋章證明後,即可持往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醫時使用,勞保局不再按年度寄發。 為方便下載及使用便利性,勞保局同時修正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及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格式,除將醫療書單整併為單頁上、下聯外,並取消書單限用年度之規定。 職災醫療書單係提供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就醫時使用,投保單位填發書單前可先詳閱書單背面使用說明,以減少誤用情事。勞工如發生普通傷病需就醫治療,仍應以健保身分就醫。相關表單下載路徑: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bli.gov.tw/)首頁/勞工保險/書表及範例/給付業務所需表格。

By |2017-12-19T02:54:08+08:002014-12-22|勞工福利, 商店售貨, 最新消息, 社區服務, 芳療整體, 褓姆職業, 西點麵包|在〈勞保局提升職災勞工醫療權益大躍進-自104年起可自勞保局網站列印「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醫療書單」就醫囉!〉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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