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後再從事工作者,得辦理僅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後再從事工作者,得辦理僅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發佈日期:103-12-23 勞動部表示,為加強保障中高齡勞工的工作安全,放寬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後再從事工作的勞工,得由其投保單位辦理僅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並自明(104)年1月1日起實施。未來不論是受僱於公司行號,或是無一定雇主、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的勞工,如依前開規定加保後發生職業傷病,可申請職業災害保險給付。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許多勞工朋友請領老年給付後,仍須繼續工作以維持其生活,而不論其就業型態,皆有發生職業災害的可能,且考量中高齡勞工再就業不易,為提升雇主僱用的意願,並保障勞工朋友的工作安全,乃以行政解釋放寬。該部同時表示,勞工保險被保險人領取老年給付後,因其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年資已結清,所以之後再從事工作並參加職業災害保險,是一個新的保險關係,如後續發生職災保險事故,其領取老年給付前的年資,不得與再參加職業災害保險後之年資合併計算。 業務單位:勞動保險司 連絡電話:02-8995-6866

By |2017-12-19T02:53:43+08:002015-01-05|勞工福利, 商店售貨, 最新消息, 社區服務, 芳療整體, 褓姆職業, 西點麵包|在〈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後再從事工作者,得辦理僅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104年度工會會員國內旅遊活動簡章–台南

104年度工會會員國內旅遊活動簡章--台南 旅遊行程: 集合出發~早餐(麵包、飲料)~北門遊客中心(水晶教堂)~七股遊瀉湖(碼頭搭船、烤蚵,吃到飽)~安平老街 (午餐自理)~參觀黑橋牌香腸觀光工廠~四草紅樹林綠色隧道(搭船)~晚餐(合菜)後返回 通知重點: 一、時    間:104年3月21日(星期六)【一日遊】 二、地    點:台南 三、名    [...]

By |2017-12-19T02:54:08+08:002014-12-27|商店售貨, 最新消息, 社區服務, 芳療整體, 褓姆職業, 西點麵包|在〈104年度工會會員國內旅遊活動簡章–台南〉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104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高0.5%,保險費按被保險人投保薪資10%計算,請投保單位自是日起以新費率計收應繳之保險費。

104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高0.5%,保險費按被保險人投保薪資10%計算,請投保單位自是日起以新費率計收應繳之保險費。  發佈日期:103-12-16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13條第2項及勞動部103年9月15日勞動保1字第1030023733號函規定,自104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整為10%。又依照就業保險法第41條第2項及行政院91年12月27日院臺勞字第0910061906號函規定,自就業保險法施行之日起,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按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調降1%,所以104年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實收9%。 勞保局說明,為即時通知並方便投保單位正確計收明年度應繳之保險費,已隨同103年10月份繳款單(11月底寄發)通知所有勞保投保單位費率調整,並夾寄104年度適用之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請投保單位自104年1月1日起以新費率計收應繳之保險費,另該表已置放於勞保局全球資訊網首頁「其他便民服務」之「保險費分擔表」專區,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可上網查閱、下載,亦可至該網站首頁「網路快速服務」之「保險費/給付金額試算」專區試算應分擔之保險費。 勞保局表示,目前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採「漸進微調費率調整機制」,此係97年7月通過勞保年金制度時即已明定之配套措施,為了提供更好的給付條件,必須調高保險費,才能使勞工保險制度長久維持,照顧廣大勞工,雖然保險費率調整後,勞工及雇主每月負擔的金額會增加一些,但是勞工卻可以獲得更周全的保障,讓努力打拼的勞工朋友無後顧之憂,達成勞資雙贏的局面。

By |2017-12-19T02:54:08+08:002014-12-22|勞工福利, 商店售貨, 最新消息, 社區服務, 芳療整體, 褓姆職業, 西點麵包|在〈104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高0.5%,保險費按被保險人投保薪資10%計算,請投保單位自是日起以新費率計收應繳之保險費。〉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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